一、登记 (1)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需有不动产登记代理或土地登记代理); (3)章程(合伙协议); (4)办公场所有效证明复印件; (5)在机构从业的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在机构从业的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在机构从业的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毕业证复印件; (8)不动产登记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社保证明须有二维码验真,打印日期须是上报登记月份,查询时段为连续1年(在本单位执业不满一年的登记代理人,须补充在本单位之前购买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9)无在职公职人员违规兼职承诺;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质量管理等内部制度等)。 二、变更 1、仅变更基本信息 (1)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 2、增加登记代理人 (1)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7)登记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社保证明须有二维码验真,打印日期须是上报变更月份,查询时段为连续1年(在本单位执业不满一年的登记代理人,须补充在本单位之前购买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注:上述登记或变更材料须用A4纸胶订成册,一式三份,须同时提交刻录光盘或U盘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需贴上机构名称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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