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土协发〔2022〕70号
各考生:
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建房明电〔202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