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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2 浏览次数:4588次 字体:【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皖国土资2011625

 

 

转发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考试组织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安徽省考区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安徽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考试地点在合肥市。

二、  报名时间和确认地点

今年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请各市通知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先自行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 //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 //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报名。2011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510日至610日,报名确认地点在安徽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地址:合肥市三孝口永红路光明巷1号),现场确认时间:610日至710日(法定休息日除外),由市国土资源局将报考人员的初审材料统一整理和汇总后,报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三、  报名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727号)的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向考生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其中含上交全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考试办公室每人每科15元的考务费),请考生在办理确认手续时一并交费。

四、考前培训

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将举办考前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一并报名。

五、准考证的领取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11816日至31日自行从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联系人:谢翠兰、周仕玮

    电话:0551-2837928285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