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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换届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土地评估机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和职业操守,维护良好行业环境、防范行业风险,提高行业社会公信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章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应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职业道德,包括社会公德和职业素养两部分。 本准则对会员单位中参与土地评估和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其他人员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章 社会公德 第四条 协会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第五条 协会会员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尊重他人,宽厚包容,弘扬正气。 第六条 协会会员应树立节能环保、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珍爱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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