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土协发〔2023〕10号
各机构:
根据《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章程》和《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对3家机构提交的入会申请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满,请相关机构及时到协会办理入会、登记相关工作。
附表:入会机构名单
2023年1月20日
附表:
入会机构名单
1、土地估价方向
2、登记代理方向